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貢獻者:游客115796009 類別:简体中文 時間:2019-06-21 11:33:17 收藏數:22 評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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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振故意
杀人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张居
雅、张倩云组成,由张居雅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郑冰冰担任法
庭记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文霞出庭支
持公诉。受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上海新世通律师事
务所律师柯斌珍出庭担任被告人李振的指定辩护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在法庭
审理过程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你们认为,
本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以及公诉人跟本案有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那么你可以要
求调换人员,被告人李振有没有申请回避? 审判长 此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当中,
还想有其他下列权利,第一,可以提出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到
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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