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字练习

貢獻者:游客16820537 類別:简体中文 時間:2017-03-07 12:25:40 收藏數:243 評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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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现在开庭。
公开审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诉被告黄勇强、
张海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由本院助理审判员何丹霞独任审判,
书记员李敏娜担任法庭记录。由于被告黄勇强、
张海平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本案依法缺席审理。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
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遵循的规则,
已于庭前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对上述内容是否清楚?
因当事人对诉讼权利义务的内容和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遵循的规则已清楚,
所以本院不再当庭宣读。
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原告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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